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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县公司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发布日期:2017-06-15作者:jtdqgzb点击量:2149次

  本网讯 5月8日,经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审议,文县公司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验收组组长、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副处长宋伟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验收组通过实地查看了文县公司水土保持设施,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和评估单位关于技术评估情况的汇报等,形成了验收意见。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工程建设期间,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优化了施工工艺,最大限度减少扰动,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宋伟要求,一是认真学习,增强落实新《水土保持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深刻认识新《水土保持法》颁布施行的重要意义,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二是依法行政,强化监督管理。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等多种手段,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把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推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的全面落实。三是切实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管护工作。搞好水土保持设施管护是工程安全运行和水土保持功能正常发挥的重要保障。希望运行管理单位将水土保持设施管护作为主体工程管护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水土保持设施管理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加强检查和维护工作,随时掌握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水土保持设施持续稳定发挥效益。(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