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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水泥“热”该降温了——再论合理布局与合理规模

发布日期:2012-02-01作者:jtdqgzb点击量:4222次


核心提示:西部水泥的发展势头已是“亡羊补牢,为时已晚”,因为跑出羊圈外的“羊”太多了,水泥总量已经严重失控。 
    一、“过热”引发乱象
    最近看到某媒体报道我国水泥发展态势时,称之为“东抑西扬”。笔者认为,不仅一般地“西扬”,而是“扬”过头了,“扬”得有点不可收拾。俗语说,“亡羊补牢,犹为未晚”,可西部水泥的发展势头已是“亡羊补牢,为时已晚”,因为跑出羊圈外的“羊”太多了,水泥总量已经严重失控。
    工信部工原[2010]第127号《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公告中指出:对新型干法水泥熟料年产能超过人均900公斤的省份,原则上应停止核准新建扩大水泥(熟料)产能生产线项目,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等量或减量淘汰”的原则执行。实际上,西部地区盲目的、非理性的重复建设一直在持续。据中国水泥协会和数字水泥网统计数字表明,西部12省(市、区)除西藏和甘肃外, 2010年绝大部分省(市、区)新型干法窑熟料人均产能已超过1000公斤以上,大大超过东部地区及全国平均数字, 西部地区平均数字达到了1190公斤。若加上已知在建项目,预计2012年西部人均数字将进一步刷新,有可能达到1600公斤以上,部分省(市、区)如新疆、内蒙古、宁夏及重庆人均占有量甚至达到2-3吨,与它们的经济发展水平极不匹配,详见下表。
  


    由此可以看出,西部水泥不是一般的“热”,而是热得离谱的“过热”。这种“过热”实际上从2009年就已经显现出来了,那一年全国水泥工业投资共1700亿元。其中,东部地区投资415.25亿元,比重占24.42%;中部地区投资558.89亿元,比重占32.86%;西部地区投资726.59亿元,比重占42.72%。当年东、中、西三地区的人均GDP分别为39752元、18954元、18205元。西部的经济水平抵不上东部的一半,却配置了占全国43%的水泥投资,显然是“过热”了。由此,“过热”便引发出许多“乱象”。“乱象”的集中表现在是布局上的“扎窝”现象和规模上的过度“膨胀”。
    二、布局上的“扎窝”现象
    合理布局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恩格斯曾对什么是合理布局下过这样的定义:“只有按照统一的总计划协调地安排自己的生产力的那种社会,才能允许工业按最适合于它自己的发展和其他生产要素的保持或发展的原则分布于全国”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显然,布局的合理性原则不仅强调最适合于某产业自身的发展,还强调最适合于其他生产要素的保持或发展。换言之,布局的合理性要体现两个有利于:既有利于本产业自身的发展,又有利于其他产业的发展。反之,如果你只顾自己,挤占了别人的生存和发展空间,甚至破坏了生态平衡,不利于经济和社会整体协调发展,就是不合理布局,不合理布局既不利己又不利人。然而合理布局光靠市场经济自由发展是难以实现的,必须有强有力的政府行政干预。布局是体现产业战略规划正确与否的核心,布局的失误是先天性的,会给企业带来终生难以挽回的被动。所以,政府还必须通过正确的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来引领。可是目前西部水泥布局上的“扎窝”现象十分严重,最近笔者趁出差机会走访了贵州的××地区和云南的××市。贵州××地区(辖1市7县)属欠发达地区,700万人口,地区GDP 600亿元,人均GDP 8,571元;已建成投产和在建2000 t/d以上新型干法生产线9条,熟料产能近1,000万吨,人均占有熟料产能1,428公斤。云南××市(辖1市1区7县)600万人口,GDP 1,005亿元,人均GDP 16,675元,已投产新型干法生产线15条,熟料产能840万吨,人均占有熟料产能1,400公斤。由此可见,西部地区水泥生产的基地化、集群化现象相当普遍,而且越是贫困地区,水泥“扎窝”现象越严重。
    在生产力布局上,笔者历来不赞成水泥产业搞基地化,更不赞成搞集群化,因为它不符合水泥产业的自身属性。水泥这种产品,低值、“短腿”、受原料资源的制约性不强,是属“遍在”(即“散在”)型布局的产业,它不像钢铁、煤炭、石油、重化工等产业,受资源的制约性强,可以搞“偏在”型布局,搞基地建设。匪夷所思的是,现在有些官方文件也出现“水泥熟料基地”这样的字眼,客观上起了影响水泥产业合理布局的误导作用。“集中煅烧熟料,分散粉磨水泥”的观点是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由陕西省原建材局长邵严国同志提出的,其要点是:在有石灰石资源的地方(靠近矿山),集中煅烧熟料,在有市场(靠近城市)、有混合材的地方设粉磨站,分散粉磨水泥。这样做,有利于充分利用当地混合材增加水泥产量、降低成本,有利于方便运输、发展散装水泥。这一观点,将熟料生产与水泥粉磨分成在不同地点的两个部分,是对清一色“全能厂”企业组织结构改革的一次革命,无疑是非常正确的。可惜这一正确想法,在当时还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并未推开。直到进入本世纪市场经济占主导地位后,“集中煅烧熟料,分散粉磨水泥”这一想法才变为现实,并普遍为人们所接受。后来不知何时,也不知出自何人,把本来一个企业组织结构改革的微观概念,演变成“熟料基地—粉磨站”的宏观布局概念。恐怕“扎窝”现象的出现,与对后者这一提法的误解不无关系吧!
    “扎窝”造成的恶果是“窝里斗”,市场就那么大,一根骨头几个饿狼来抢,怎能不发生恶性竞争呢?竞争的结果不是限产,就是降价。笔者在云南走访的那个市,产能利用率仅55%。据某媒体报道,今年1-9月云南、陕西、甘肃、宁夏实现利润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8.66%、52.46%、12.91%、和43.20%。
     三、规模上的过度膨胀
    合理规模也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什么叫合理规模?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就经济总量而言,效益最佳时的“经济规模”;就一个企业而言,衡量企业规模是否合理的最佳标准应该是成本最小化。成本最小化时,体现“规模经济”在最佳状态。应该说明的是,合理规模不是一成不变的静态概念,它是随时间、地点、条件的不同而变化的。同一个规模放在甲地合理,放在乙地就不一定合理;过去规模合理,不等于现在合理;同样,将来某一时间段合理的规模,超前放到现在更不一定合理。总之,合理规模总是与当时、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投资环境、市场环境等条件相适应的。
    那么什么是“规模经济”?“规模经济”又叫“规模收益”,是现代经济学鼻祖美国人A?马歇尔首先倡导的,指的是企业在投入增加的同时,产出增加的比例超出投入增加的比例。单位产品的平均成本随产量的增加而降低,即规模收益递增;反之,产出增加的比例小于投入增加的比例,单位产品的平均成本随产量的增加而上升,即规模收益递减。当规模收益递增时,称作“规模经济”,当规模收益递减时,称作“规模不经济”。然而人们在实践这一理论时,却往往只重视“规模经济”而忽视“规模不经济”,误认为规模越大越好。其实大过了头反倒不好。西部水泥的过度膨胀,恐怕对“规模经济”的片面理解不无关系。
    笔者在前几年的文章中曾举过这样一个例子:西部某地区某个项目本来上2500 t/d生产线比较合理,可是考虑规模效益而决定上5000 t/d生产线。后者水泥生产成本可降低约10元/t(其中由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工资节省6元/t、节电2.5元/t、节煤1.2元/t);节能约4.7kg/t标煤(其中节省热耗20千卡/kg折合标煤2.9kg/t、节电5度/t折合标煤1.8kg/t)。可是受市场消费密度的制约,平均运输距离增加了一倍(汽车运输由原来平均100公里增加到200公里)。增加100公里的运距,单程运费增加40-50元/t(尚不计高速公路过路费);汽车油耗100公里增加3-4kg/t,折合标煤4.3-5.8kg/t。由此可见,不但未节能,反而到达市场的成本增加了许多。这说明只考虑企业内部成本的降低,忽视了外部(物流环节)成本上升带来的后果,变成了“规模不经济”。所以,合理规模应是:该大则大,该小则小,不是越大越好。从被封杀多年的JT窑最近在青海举行的座谈会上又重新崭露头角说明,它之所以还有生存的空间,除了技术经济指标又有改观外,主要是规模小(1200 t/d)、比较灵活,目前还适于在老少边穷地区生存。
    从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来看,尽管个别省与东部地区差距较小,但整体水平相差10-15年。然而从目前熟料产能人均占有量来看,西部是东部的1.2-1.5倍。可以预判,西部地区今后10年不上熟料生产线,也不会影响西部大开发,更不会拖西部经济发展的后腿。
     四、建议
    1.立即停止西部地区新上熟料生产线。
    2.对“十二五”规划的水泥项目进行彻底清理,该撤的撤,该停的停。何时放行视情况而定。
    3.不管项目大小(粉磨站除外),将项目核准权收归中央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