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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水泥工业65周年大事件

发布日期:2014-09-29作者:jtdqgzb点击量:5597次

新中国水泥工业65周年大事件

    新中国成立65年以来,我国水泥工业经历了跟随、追赶和超越引领三个阶段,实现了大发展。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后的35年来,水泥工业发展犹为迅猛。回顾我国水泥工业65年发展历史,大体经历了八个发展阶段。

  建国初的恢复和初步发展阶段(1949~1957)

  1949年,我国只有35家水泥厂,年产水泥66万吨。通过3年修复设备、恢复生产,到1952年年底,全国水泥工业得到了全面恢复,水泥产量达到286万吨。1953年,我国步入了第一个五年计划。为了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决定拿出占建材投资总额78.1%的费用,从东欧引进成套设备建设新厂,先后陆续建设了大同、永登、昆明、江油、耀县、巢湖、江山、贵州、庐山、柳州等10个水泥厂;同时根据各地建设的需要和地区的平衡,安排扩、改建了哈尔滨、本溪、华新、中国等水泥厂。“一五”期间,水泥工业各项指标均提前和超额完成,新增水泥生产能力235.9万吨,保证了国家基本建设的需要。1957年我国水泥产量达686万吨,比1952年增长了140%。

  “一五”期间,中央政府对包括水泥工业在内的重工业高度重视,集中人力、财力和物力,改扩建和新建了一批重点水泥企业,为新中国水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材料来源:雷前治、张建新2009年10月发表的纪念文章《甲子沧桑书巨变盛世水泥铸辉煌》。下同)

  “大跃进”的起落和经济调整阶段(1958~1965)

  “二五”时期,前期投资建设的一批水泥厂陆续建成投产,1959~1960年又陆续建成贵州、江山、巢湖、松江、庐山、湖州6个水泥厂,水泥工业得到迅速发展。1958年、1959年水泥产量分别比上年增长34%和27.5%,1960年水泥生产能力达到1100万吨。这一阶段,从丹麦和西德进口了5套设备,分别安装在四川峨嵋和河北邯郸。在引进的同时,设计部门和机械制造部门奋发图强、自力更生,在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开发研制了国产水泥制造设备,确定以“华新型窑”和“小屯型窑”作为我国发展的主导窑型。

  1958年,湘乡水泥厂采用了我国自行设计制造的第一台华新窑,永安水泥厂和西卓子山水泥厂是使用小屯窑型建设最早的两个厂,从此我国水泥工业设计及装备制造开始走上自力更生的道路。

  在此阶段,针对广大地方水泥(统称小水泥)企业存在诸多问题的总结和整顿,行业适时推出由北京水泥工业设计院3.2万吨立窑水泥厂,配备两台直径2×8米普通立窑,作为我国立窑水泥厂的定型设计方案,自此立窑在全国得到了迅速发展。

  1961年,水泥行业开始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了压缩,停建、缓建了一批项目,其中包括:永安、西卓子山、开远、山东,以及邯郸、英德、柳州等水泥厂,湘乡、山铝水泥厂也放慢了建设速度。经过调整,1963年经济开始复苏,停建的水泥厂陆续复建,到1965年,水泥工业开始全面好转,当年水泥产量达到1634万吨。

  “三线”建设与“文革”曲折前进阶段(1966~1978年)

  1965年,为贯彻中央“三线”建设的战略决策,国家决定在中西部地区兴建了一批水泥厂。当时决定将停业5年之久的山东水泥厂筹建处,包括领导班子及其全套丹麦进口设备,成建制地迁往四川乐山建设新厂。1970年10月,峨眉水泥厂两条直径4.4×180米的大型湿法回转窑生产线基本建成,成为当时亚洲最大的湿法窑。水城、渡口、青海和武山等一批水泥厂作为“三线”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相继开工。1970年,时任建材工业部部长赖际发亲临水城水泥厂工地视察,极大地鼓舞了职工士气。水城水泥厂等项目当年开工当年点火。在此阶段,还有安徽胜利、湖北光化、湖南新化、江西万年、湖北荆门、安徽白马山、上海金山、浙江长兴等水泥厂相继建成投产。此时湿法生产技术已经非常成熟,成为了当时水泥工业大中型企业的主力窑型。

  “文革”时期,随着各地大办农田水利建设,我国又掀起了大办地方水泥的高潮。从1970年起地方水泥每年以平均21.8%的速度递增。1973年地方水泥产量首次超过了统配水泥,到1978年地方水泥达到4253.3万吨,占全国水泥总产量的65.2%,地方水泥厂也由1970年的875家增加到3400多家。在国家统配水泥供应不足的情况下,地方水泥的发展为我国农田水利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水泥工业恢复调整阶段(1979~1984)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全面拨乱反正,做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决策。当时,市场供需矛盾非常突出,国家大规模的基本建设急需水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多次开会、过问,并做了一系列批示。针对全国水泥工业的问题,1978年国务院批转了国家计委《关于加速发展水泥工业的报告》,追加了对水泥工业基本建设投资。1979年,五届人大七次会议决定成立建筑材料工业部。建材工业部内设水泥局,随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成立建筑材料工业局,加强了对建材工业包括水泥工业发展的领导。

  1979年,在国家外汇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国务院还是决定购买国外先进技术装备建设冀东水泥厂、宁国水泥厂和江苏淮海水泥厂。这3个引进项目,是我国改革开放初期首批引进的成套项目,为逐步提高我国水泥工业技术水平奠定了基础。

  1984年,国家建材局在制定《建材工业技术政策要点》中明确提出,水泥工业要发展预分解窑新型干法,一般情况下不再扩建和新建湿法和老的干法生产线。自此,结束了长期以来水泥界的“干湿”之争,指明了中国水泥工业发展的方向。

  这一阶段,水泥行业的管理体制得到了恢复和健全,科研队伍逐步开始合拢,技术力量得到加强,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装备的政策得到落实,水泥新标准和产品质量规范开始实施,为下一步水泥工业的蓬勃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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