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祁连山生活污水站升级改造—报批本
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南坪台污水处理站于2009年建成运行,由于运行时间较长,存在设备老化、污水处理工艺落后、污水管网受损等问题。根据国家相关要求“2008年前建成污水处理厂要求在2012年前改造成一级A出水标准;20018年后建成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一级A出水标准”。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决定对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升级改造,使改造后的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原有工程位于兰州市永登县中堡镇清水河村,占地面积800平方米,设计处理能力为1200m3/d,实际处理能力为500-800m3/d,原有工程污水处理系统采用好氧生物处理工艺,原水先流经格栅拦截大的固体杂物后流进集水井,经水泵提升进入曝气调节池进行水质和水量调节,曝气调节池内的污水提升进入好氧生化池进行曝生化处理。生化处理利用池中经驯化的微生物菌群对有机物进行降解,消化分解污水中的污染物质。生物降解过程中所需氧气由鼓风机经管道和分布于池底的曝气器供给。经生化处理流入沉淀池进行澄清分离;净化后的清水达标排放。
本次建设项目主要是在原有基础上对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提标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改建AO反应池一座,MBR反应池一座,新建污水应急池一座;并安装节能照明灯具及节能办公设备。
该项目于2016年11月由兰州环科环境评价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生活区污水站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永登县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5月20日以永环发[2017]91号文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审批(附件1),同意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生活区污水站升级改造项目建设。
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生活区污水站升级改造项目于2017年5月开工建设,至2017年10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工程及环保措施正常稳定运营。
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委托甘肃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书见附件2)。为此,我公司委派相关技术人员及时进行了现场勘查,并根据国家环保部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定、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结合该项目污染源排放的实际情况,于2017年10月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2017年10月22日~2018年10月23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表一 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 |
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生活区污水站升级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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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
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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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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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
改扩建 |
技改 √ |
迁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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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批复时间 |
2017.5.20 |
开工日期 |
20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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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运行时间 |
2017.10 |
现场监测时间 |
2017.10.22-2017.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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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审批部门 |
兰州市环境保护局 |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
兰州环科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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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万元) |
580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12.9 |
比例 |
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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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投资(万元) |
580 |
实际环保投资 |
545.75 |
比例 |
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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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依据 |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 (3)兰州环科环境评价有限公司《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生活区污水站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11月; (4)永登县环境保护局永环发[2017]91号《关于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生活区污水站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7年5月20日; (5)关于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生活区污水站升级改造项目环保验收监测委托书,2017年10月20日; (6)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该项目的其他资料; (7)国家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监测分析方法; (8)监测报告华鼎监测Y20170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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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 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7.1 工况负荷7.1.1验收期间运行工况分析甘肃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2日至2017年10月23日对该污水站进行了现场监测。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 1200m3/d,监测期间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水量为1000m3/d,污水站运行负荷为83.3%。污水站运行负荷见表7-1。 表7-1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运行负荷
7.2监测结果及评价7.2.1有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7-2;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过光催化氧化除臭设备后,排气筒排放口废气量最高为4911m3/h,平均废气量为4537m3/h,氨最高浓度为4.36mg/m3、排放速率为0.020kg/h;硫化氢最高浓度为5.90mg/m3、排放速率为0.027kg/h;氨、硫化氢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排气筒15m时)。处理效率为氨84.3%、硫化氢80%。 7.2.2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详见表7-3。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周界外四周个监测点无组织废气硫化氢最高浓度为0.004mg/m3,氨最高浓度为0.030mg/m3,臭气浓度最高为12;无组织废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氨的排放浓度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敏感点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未检出。 7.2.3污水污水处理站进出口水质监测结果见表7-4,7-5; (1)污水厂外排口污水监测结果见表7-5; 监测结果表明:污水厂外排口污水水质中pH范围为7.50-7.54、化学需氧量为36-39mg/L;色度为2倍;生化需氧量为10-12mg/L;氨氮为2.32mg/L;总氮为4.21-4.36mg/L;总磷为0.15-0.17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为0.07-0.08mg/L;悬浮物为7mg/L;硫化物、动植物油、挥发酚、总氰化物、六价铬、总砷、总铅、总汞、总镉浓度均未检出。 污水厂外排口中所测各污染物浓度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及表2、表3标准值。 (2)污水处理站处理效率 在验收监测期间该污水处理装置平均排水量为1000m3/d,由表7-5看到,污水处理系统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和去除率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5.695t/a,去除率为87.9%;生化需氧量的排放量为4.38 t/a,去除率为95.1%;氨氮的排放量1.095t/a,去除率为84.2%;动植物油的去除率为99%;总磷的排放量为0.073 t/a,去除率为97%;总氮的排放量为1.825t/a,去除率为79.2%。 项目目前实际处理量约1000m3/d,本次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按照满负荷计算;即按照处理量为1200m3/d进行计算,年排放废水量438000m3。该污水处理站年排放污染物量核算见表7-6; 表7-6 污水处理装置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去除率
注:污水处理装置年运行36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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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噪声本次监测,噪声共布设5个监测点,监测结果见下表7-6。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厂界四周东侧、南侧、西侧、北侧4个监测点昼间噪声最大值51.3dB(A),夜间噪声最大值45.9dB(A),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昼间噪声最大值50.0dB(A),夜间噪声最大值42.3dB(A),均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表7-7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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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八 环保检查结果
8.1 “三同时”落实情况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生活污水站升级改造项目做到了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生产,环评、立项审批手续、档案齐全,工程配套环保设施齐全,运营正常。 8.2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人员责任分工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环保管理科室经理负责主管全厂区的环境管理工作,厂区制定有《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厂区环保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厂区内的脱硝、脱硫、除尘设施的维护保养,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废物清理、转运、厂区卫生清洁等事宜;监测期间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的环保设施均按照相关的制度,由相应的人员进行正常工作;运行中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固废均有合理的去向; 8.3排污口规范化8.3.1废水项目无视排放口设置规范,安装有在线流量计,设置了规范的检测平台,设有相应的排污标识。 8.4工程的环保投资情况环评中概算总投资5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9万元,占概算总投资的2.22%;项目实际投资5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9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2.7%。 表8-1 环保投资落实情况一览表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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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十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10.1 验收监测结论10.1.1有组织废气经监测: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过光催化氧化除臭设备后,排放废气氨、硫化氢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排气筒15m时)。光催化氧化装置对氨、硫化氢的去除效率分别为84.3%,80%。 10.1.1无组织废气经监测:本项目周界外四周个监测点无组织废气硫化氢最高浓度为0.004mg/m3,氨最高浓度为0.030mg/m3,臭气浓度最高为12;无组织废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氨的排放浓度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敏感点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未检出。 10.1.3废水项目改造工程完成后不再另行增加人员编制,不增加生活用水量及排水量。污水处理站废水设计处理能力1200m3/d,在验收监测期间该污水处理装置平均排水量为1000m3/d;全部为水泥厂生产区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的污水全部用于周边绿化和农灌。 经监测:污水厂外排口污水水质中pH范围为7.50-7.54、化学需氧量为36-39mg/L;色度为2倍;生化需氧量为10-12mg/L;氨氮为2.32mg/L;总氮为4.21-4.36mg/L;总磷为0.15-0.17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为0.07-0.08mg/L;悬浮物为7mg/L;硫化物、动植物油、挥发酚、总氰化物、六价铬、总砷、总铅、总汞、总镉浓度均未检出。 污水厂外排口中所测各污染物浓度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及表2、表3标准值。 污水处理系统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和去除率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5.695t/a,去除率为87.9%;生化需氧量的排放量为4.38 t/a,去除率为95.1%;氨氮的排放量1.095t/a,去除率为84.2%;动植物油的去除率为99%;总磷的排放量为0.073 t/a,去除率为97%;总氮的排放量为1.825t/a,去除率为79.2%。 10.1.4 噪声经监测:厂界四周东侧、南侧、西侧、北侧4个监测点昼间噪声最大值51.3dB(A),夜间噪声最大值45.9dB(A),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昼间噪声最大值50.0dB(A),夜间噪声最大值42.3dB(A),均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10.1.5固废污水处理厂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剩余活性污泥、格栅间截留下来的栅渣、沉砂、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kg/d;格栅残渣约15kg/d,全部运往回转窑炉作为燃料;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为 0.48t/d;污泥与生活垃圾一并送与厂区回转窑焚烧处理。 10.1.5环境管理检查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认真履行了环保法律法规及各项环保规章制度,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设立有专门环保管理科室,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管理厂区的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固废暂存处已经做好硬化处理;在厂区内设有合理的消防器材安置点。 10.1.6综合结论根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结果及环境管理检查结果,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生活区污水站升级改造项目属于技改项目,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污水处理站废水、厂界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符合竣工环保验收的条件。 10.2 建议(1)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工作,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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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
建 设 项 目 |
项目名称 |
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生活区污水站升级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N7729 |
建设地点 |
永登县中堡镇清水河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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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
其他污染治理 |
建设性质 |
新建 |
改扩建√ |
技术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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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能力 |
1200m3/d |
实际生产能力 |
1200m3/d |
环评单位 |
兰州环科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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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永登县环境保护局 |
审批文号 |
永环发[2017]91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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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2017年5月 |
竣工时间 |
2017年10月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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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验收时监测工况 |
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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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单位 |
甘肃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
本项目排污许可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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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万元) |
58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12.9 |
所占比例% |
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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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总投资 |
58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15.9 |
所占比例(%)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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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治理(万元) |
6 |
废气治理(万元) |
6.6 |
噪声治理(万元) |
3 |
固废治理(万元) |
0.3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0 |
其它(万元)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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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t/d)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Nm3/h) |
/ |
年平均工作时(h/a) |
8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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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单位 |
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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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时间 |
201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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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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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
/ |
/ |
/ |
43.8 |
/ |
43.8 |
/ |
/ |
43.8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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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需氧量 |
/ |
36 |
50 |
129.94 |
114.25 |
15.695 |
/ |
/ |
15.695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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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
/ |
2.32 |
5 |
6.935 |
5.84 |
1.095 |
/ |
/ |
1.095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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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类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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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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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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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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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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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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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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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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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尘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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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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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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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粉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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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氧化物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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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工业固体废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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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
SS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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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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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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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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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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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2、(12)=(6)-(8)-(11),(9)=
(4)-(5)-(8)- (11) +(1) 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