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政策法规

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审计研究

发布日期:2016-08-01作者:jtsjb点击量:10651次
省审计厅企业审计处课题组
    一、新一轮国企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审计的发展趋势
    (一)审计方向:由国企审计向国资审计转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清楚地阐明:以管资本为主来建立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也就是说,从长远来看,除了极少数行业和企业以外,完全的国有企业将来会逐步消失,留下的只有国有资本。将来各级国资委监管的对象,就是国有资本,而不是国有企业。而且,出资人的职能,不再是国资委的职能,而是资本运营公司的职能。
    从这个改革方向,我们必须认真思考未来的审计方向。当前的改革路径,就是以国资改革全面带动国企改革,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为导向,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走公众公司的道路,明确政府由“管资产”转向“管资本”。随着改革的深入,传统意义上的国有企业将逐渐减少,审计方向必定将随着形势的发展,由国企审计向国资审计转变。
    (二)审计内容:由财务审计向综合审计转变
    根据审计署刘家义审计长关于国家审计“免疫系统论”的阐述,国有企业审计也应该从以监督约束、查错纠弊、批判揭露为导向的传统财务收支审计向以完善和健全管理体制、预防和抵御经济风险、维护国家安全为导向的综合审计发展。
    随着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深入,在宏观层面上审计应关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国有企业布局合理性等问题;在中观层面上审计应关注产业集中度问题;在微观层面上审计应关注企业发展创新环境的改善、发展创新能力和人员素质的提高,还要关注国有企业的跨国并购、跨国投资、资产质量、保值增值等问题。当前,为保障这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战略部署,还应该关注混合所有制发展进程中涉及国有产权交易的审计问题,以保证国有资产安全。
    (三)审计组织:由自行审计向购买服务转变
    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国务院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作出了重大部署,明确要求在公共服务领域更多利用社会力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201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
    随着本轮国资国企改革的深入发展,政府由原来国有企业的唯一股东变成了控股股东或参股股东。这时,就需要国家审计顺应环境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在新形势下,国家审计由于自身审计力量的限制,为保障审计范围的全覆盖要求,应该主要走“间接监督”的道路,即逐步淡化其以往对国有企业的直接监督职能,转而以加强对财政部门、国资委、产权交易市场等监管部门的再监督职能,通过大量购买社会审计、社会鉴证和社会评估类的服务,达到“经济性”、“效益性”、“法纪性”的监督,完成对国资国企改革进程中全部重大事项的审计监督。
    (四)审计安排:由年度计划向跟踪审计转变
    我国各级审计机关每年年初都会编制审计计划。有关法律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报经本级政府行政首长批准并向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审计项目组织和实施单位应当确保完成,不得擅自变更。完成审计项目计划可以说是各级审计机关每年最重要的工作。
    但年度计划一般都以事后审计为主要方式。事后审计监督性、揭示性有余,而预防性不足。在这一轮影响深远、涉及体量巨大的国资国企改革到来之际,跟踪审计应该成为国家审计的重要方式,这种审计方式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企业运行、发展、改革中的问题,有效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控制改革风险。
    (五)审计方式:由全面审计向专项审计转变
    当前我国的国有企业审计主要是走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路子。这类审计往往是全面审计,虽然审查彻底、成绩斐然,但工作量大、费时费力,审计组从进驻开始到出点动辄就是几个月的时间,而且审计成果很难马上发挥作用,缺乏时效性。国有企业审计应该进一步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比如,针对国资国企改革中的某个具体问题(如产业集中、有序进退、产权转让等)开展多企业专项审计调查,针对同类型审计项目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进一步挖掘提升,提出相应的审计建议。 
    改革就是一个试错的过程,要鼓励企业勇于创新,有勇气试错,审计方式方法的选择影响不小。对于本轮国资国企改革来说,专项审计(调查)是有效途径。专项审计的特点是影响范围小,审查重点突出,针对性强,时效性强,且成本低。国有企业审计不能再就企业论企业,而必须做到就问题论企业,就企业论行业,就行业论经济,就经济论安全,积极发挥审计作用。
    (六)审计作用:由监督审计向管理审计转变
    长期以来,我们侧重于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忽视了以审计促进制度、体制和机制的完善和改革,充分发挥审计的建设性功能作用。
    在微观层面上,审计应该从科学管理角度,对健全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发展创新环境提出审计建议,在充分分析影响企业绩效的风险因素的基础上提出提高绩效、降低风险的审计建议;在中观层面上,审计应该对有关行业政策的合理性提出建议,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加快相关标准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在宏观层面上,对承担部分政府职能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国有企业,审计应该为政府提供相关政策建议,政府在制定政策时也应该能够考虑和吸收国家审计的审计建议。因为这些审计建议有科学体系,既包括制度构成,又包括体制设计,并有相关实施机制予以保证。这里论述的,就是下一阶段管理型审计的发展方向。
    (七)审计体制:由国审为主向三审融合转变
    每当谈到国家审计同社会审计、内部审计的关系时,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国家审计始终是国有企业审计的主导。但是,随着本轮国资国企改革深入发展,国家将不再是国有企业的唯一股东。混合所有制的发展,以及国有企业上市使得国外战略投资者和其他民间资本投资者也有机会成为国有企业的股东。而《审计法》第二十一条对国有控股企业的审计只有模糊的界定,“对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企业的审计监督,由国务院规定。”
    对于改革后的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以及上市公司来说,当前审计体制的弊端日益显露,各种重复审计浪费了企业资源,而国家审计的获益方仅为政府这个股东,容易引起其他非国有股股东的不满。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家审计必须要找准自身的角色定位,以社会审计监督者的角色,通过加强对社会审计的监督,保障社会审计作用的正确发挥,从而达到在尽可能少占用企业资源的前提下监管企业的目的。利用好内部审计这个资源也是国家审计在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以及上市公司中继续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内部审计所拥有的大量审计资源和优势同样可以帮助国家审计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由“国审为主”向“三审融合”的转变,是我们在这场改革大潮中必须接受的思想观念和审计体制形式的转变。
    (八)人才建设:由专业人才向复合人才转变
    以往谈到专业审计人员,我们往往重视并强调财会专业背景,但当前的这场改革正促使我们的专业审计人员向复合型人才方向发展。未来的国有企业审计将更加强调宏观性、服务性、建设性和前瞻性,对审计人员素质将提出更高的要求,需要审计人员具有研究型思维并且成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高手。审计人员亟需进一步完善知识结构,丰富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哲学等相关知识,尤其是加大宏观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贸易经济学、技术经济学、环境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的学习力度。另外,审计人员还应该成为企业管理的行家,以便从经济学和管理学的视角提升审计建议的科学性,为此审计人员还需要精通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相关知识。未来我们各级审计机关在招录审计人员时应该充分考虑到上述复合知识结构的要求。
    这一轮改革后的国有企业,其所有者将包括国家、战略投资者和民间投资者等多元主体,国有企业不再为国家独自拥有。国家审计在对企业进行审计时,必须妥善处理好与非国有股股东的关系,从而保证审计作用的正确发挥。因此,要明确国家审计的使命是保证整个企业的安全和效率,促使所有股东的整体利益最大化。要改变传统的“管理型政府”的旧观念,树立起“服务型政府”的新理念,多让市场说话,少用行政命令,尊重非国有股股东权益,尊重每一位参与改革的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在审计工作中时刻注意规范自身的行为,充分利用好社会审计等资源,尽量减少审计对企业资源的占用,使国家审计在保障国有资产权益的同时,也能对非国有股股东权益产生积极作用。
    二、新一轮国企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审计的重点和难点
    国有企业审计与其他审计相比,具有责任大、难度大的显著特点。责任大,表现在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起着支柱作用。以甘肃省为例,在2014年12月份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属监管企业财务快报》公布的数据显示,截止2014年12月末,甘肃省国资委监管的34户省属企业资产总额为5750.26亿元,所有者权益2114.96亿元,应交税费总额17.94亿元。某种程度上说,国有企业审计关系着国民经济这一重要支柱、国家政权经济基础的稳固性,审计的成效也应当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难度大,突出表现在3个方面: 一是国有企业是市场化运作的。市场瞬息万变,国资监管的体制机制、国有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国有企业的经营行为,都要按照市场化原则,不断进行变化调整,企业改革创新的力度将越来越大,这对审计评价带来很大挑战。二是国有企业是专业化运营的。国有企业处于不同的行业和领域,企业聚焦核心主业、核心技术、核心竞争力,坚持专业化基础上的相关多元经营,进行模式创新、业态转型和产业升级,是发展的大方向,在这个过程中,审计工作如何发挥好建设性作用,面临很大挑战。三是国有企业要朝着国际化的方向发展。鼓励国有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参与全球资源配置,增强国际化经营能力,是做大做强国有企业的需要,也是提升国家竞争力的需要。但国有企业走出去面临巨大风险,对境外风险揭示、控制的难度更大,审计如何发挥好“免疫系统”功能也面临很大挑战。
    (一)国有企业审计需要抓住3个方面重点内容
    根据三中全会《决定》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部署,国务院及相关主管部门、各个地方将陆续出台国有企业改革的具体举措。改革的重点包括: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组建或改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等(黄淑和,2014)。2014年7月,国务院国资委宣布选择部分央企开展“四项改革”试点(“四项改革”试点包括:改组国有投资公司试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在央企开展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在国资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中央企业开展派驻纪检组试点)。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具体举措,审计机关应及时跟进监督。根据审计机关的职能,重点应对以下3个方面开展审计。
    1.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情况的审计,以国资监管能力的提升、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带动国有经济“三个力”的增强。
    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释放市场活力,是提高国有经济“三个力”的关键。而完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企业优胜劣汰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则是提高国有经济“三个力”的基础。与此相关的改革部署,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应予重点关注:
    一是审计出资人职责落实情况。关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是否按照转变政府职能要求,明确自身职能定位,完善国资监管的法规、规章、制度; 是否理清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关系和职责; 是否以产权关系为纽带,依法通过公司章程,履行资产收益、选择管理者和参与重大决策等职责,并侧重对企业战略管理、发展目标、布局结构、公司治理、考核分配、风险控制等方面的管理。通过审计,促进完善科学合理统一、适应市场化发展的国资监管体系,保障国资监管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二是审计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运作情况。关注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开展产业资本投资情况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开展股权运营情况; 关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投资管理、公司治理、职业经理人管理、管控模式、考核分配等方面,是否对所出资企业进行了有效管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是否达到预期目标。通过审计,使以资本为纽带、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的部署得到更好的落实,促进提升产业竞争力,改善国有资本的分布结构和质量效益。
    三是审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点关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其他预算支出边界是否清晰,国有资本预算的引导带动作用是否得到有效发挥。通过审计,使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关键领域,以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
    四是审计国有企业分类监管推进情况。关注监管主体是否根据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属性特点和目标导向,在战略目标管理、治理结构管理、财务管理、产权管理等方面,对国有企业分类实施不同模式的监管目标、监管方式,是否从考核导向、考核重点、考核认定、薪酬分配等方面,对不同的国有企业实施不同的经营业绩考核; 关注监管主体设定的管理指标或考核指标是否科学合理、通过审计,促进提高国有企业监管的有效性、针对性,更好地释放国有企业的活力。
    五是关注企业治理结构的适应性。从实施分类监管的视角出发,对竞争性企业、功能性企业、公共服务类企业等不同功能企业,是否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权责清晰、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分析评价。通过审计,促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使企业管理层、经营层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共同管理和经营好企业。
    2.加强对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以国有企业运营绩效的提高带动国有经济“三个力”的增强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可有效防止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损失浪费、资金资产资源“跑冒滴漏”等风险,提高国有企业资产质量、运营绩效和国资收益。这既是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可保障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提高国有资本收益。审计机关要围绕核心竞争能力、持续发展能力、重大投资效益、重要重组事项和基础管理等,关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
    一是加强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制度的监督。企业重大经济决策不合规,造成的损失往往触目惊心。如,审计署在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审计署在对11户央企的审计中,抽查发现29、的重大经济决策事项存在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问题,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134.68亿元。审计中要抓住国有资产处置、国有产权交易、国有企业投资经营、大额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和国有企业下属子公司等重点地带,关注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否完善。特别是要加大对企业重大投资的审计,促进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防止企业投资中的重大损失和浪费,维护投资安全和国有资本安全。
    二是加强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监督。风险控制、财务管理、资金资产管理、经营业务管理以及对下属企业管控等方面的制度,是保障企业经营绩效的基础性制度。而挪用、套取资金,隐匿、转移企业收入,资金资产在企业账外运转或无偿提供他人使用,对外资产收购或处置中向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是影响企业资金资产安全的因素,也是审计中经常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应始终注意审查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健全性、执行的有效性,防止舞弊行为。
    三是加强对国有企业损益真实性的监督。国有企业损益的真实性事关全体人民的福祉。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审计机关应立足于维护民生,加大企业利润真实性的审查力度,揭示和纠正少计收入和投资收益、费用归集随意、存货核算失实、虚列成本等重大差错和舞弊行为,保障企业利润的真实性,使该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及时足额上缴。
    3.加强对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推进情况的审计,以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规范发展带动国有经济活力、影响力的提升。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头戏”(黄淑和,2014)。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实现预期目标,关键在于加强产权保护,防止国有资产在改制改革中流失。这事关国家利益和全体国民的福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的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牟取暴利的机会。这一讲话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国企改革划定了红线(朱继东,2014)。审计机关作为国家利益的捍卫者,必须围绕这一红线,加强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监督。
    一是审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制度设计是否完备。对哪些领域企业可实行混合所有制、哪些领域的企业应采用国有独资形式、哪些领域的企业应保持国有绝对控股、哪些领域的企业应保持国有相对控股,以及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所必须的劳动、人事、分配等制度如何进行配套,应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审计机关应及时跟进监督,分析评价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存在重大漏洞,维护好国家利益和国有经济安全运行。
    二是审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过程是否规范。公开、透明、规范,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关键。审计机关要重点关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前的资产是否如实评估,资本交易是否在资本市场公开竞价,产权流转是否规范透明。通过审计,促进加强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过程监督,防止暗箱操作和国有资产流失。
    三是审查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产权保护是否严格。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有效制衡、平等保护的治理结构,进行无差别的、严格的产权保护,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关键,也是不同产权主体之间交叉持股、融合发展的基础性保障。审计机关要以产权关系为纽带,审查国有企业产权关系是否明晰,不同产权是否进行了全面登记,产权流转过程是否规范。通过审计,促进完善严格的产权保护制度,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四是审查相关监督主体对混合型企业的监管是否到位。在混合型企业中,非国有股东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与国有股东在利益、目标及对代理人的激励制度等方面并不完全一致,这时国有股东代理人就可能存在失职渎职、与非国有股东及其代理人合谋从而损害国有股东利益的道德风险。审计机关一方面要通过审计或审计调查,促进国有股东代理人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另一方面要促使国有股东加强对其代理人的日常监管,防止国企内部人和引进的投资者合谋侵吞国有资产(朱继东,2014)。
    (二)国有企业审计需要解决3个方面的难点问题
    面对以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为导向的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审计人员应重点突破以下3个方面的难题:
    1.如何提高审计评价的说服力,是审计机关面临市场化导向的国有企业改革时,需要突破的主要难点
    改革有风险,市场化的国有企业改革也不能排除出现失误甚至失败的可能性。为鼓励、保护国有企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就需要建立相应的容错机制。审计机关作为深化改革的“催化剂”,要深刻领会刘家义审计长关于《实现经济健康发展需处理好八个关系》的重要论述,并用以指导国有企业审计工作。一方面,要坚守审计“底线”,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 另一方面,对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工作失误,要认真研究分析,历史、辩证、客观、审慎地做出审计处理。特别是在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对改革事项的执行结果未达到预期目标,或者尚未体现出效益和效果的,审计人员在作出审计评价时,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对具体改革事项进行具体分析,以使审计评价更加客观、更具有说服力。
    重点应综合分析判断6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分析具体的改革事项是否符合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和具体部署;二是分析具体的改革事项是否与企业的战略定位相符;三是分析具体的改革事项是否经过集体决策,作出决策之前是否做好充分、科学的论证,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在实施过程中规范各项行为;四是分析具体的改革事项是否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决策实施;五是分析实施具体改革事项的相关人员是否勤勉尽责,是否打着改革的旗号、以改革名义谋取私利;六是要以历史发展的眼光,充分考虑企业的发展基础、历史负担等因素,辩证地看待前任基础与现任业绩、现实状况与长远发展,不简单地以指标绝对值来衡量改革成效。
    2.如何提高风险揭示能力,是审计机关面临国际化导向的国有企业改革时,需要突破的主要难点
    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开放促改革。同时,我国还在大力推进中美、中欧、中日韩等双边、多边投资协定谈判。因此,我国“引进来”与“走出去”的力度都将逐步加大。但在这个双向投资的过程中,风险不容忽视。审计机关作为经济社会运行的“安全员”,应及早感知风险,提前发出预警,促进加强风险防范。
    一方面,及时揭示对外投资风险,维护对外投资安全。近年来,我国对外投资急剧增长,并仍保持较快增长势头。审计机关应密切关注企业跨国经营的风险,包括政治风险、法律风险、经营风险等一系列风险,促进加强风险控制管理,为国有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保驾护航。一是关注相关主管部门是否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和“走出去”风险预警、防范体系,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指导和服务;二是关注企业对外投资的科学决策情况、企业风险预警和风险控制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对外投资目标实现情况;三是关注投资目的地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对我国投资的运营限制等情况;四是关注相关国家在贸易谈判中对我国做出承诺的兑现情况,及其对我国投资安全的影响。条件成熟时,可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对我国对外投资的规模、目的地国别、投资结构、产业链和价值链分布、投资盈亏、投资失败的主要原因等进行宏观分析,查找对外投资主要的风险点,揭示影响对外投资安全的突出问题。
    另一方面,密切关注外资对我国企业的控股情况,维护国内经济安全。我国国有企业在开放式、市场化重组中引进的战略投资者包括了外资企业。这些外资企业为国有企业注入活力的同时,也可能对我国经济安全带来影响。对此,审计机关应密切关注外资投资布局,关注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是否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和有效的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关注有关部门在执行外资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重大漏洞。条件成熟时,可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对外资在我国的投资规模、投资结构、投资布局、产业链和价值链的分布、对具体领域和行业的控制力等进行分析,分析外资对我国经济稳定运行、资本市场安全运行、社会基本生活秩序、涉及国家安全关键技术研发能力等带来的影响,促进建立经济社会安全运行的警戒线。
    3.如何提出建设性的审计建议,是审计机关面临专业化导向的国有企业改革时,需要突破的主要难点
    坚持专业化发展,培育优势产业、核心主业、核心技术、核心竞争力,不断向产业链和价值链高端攀升,是提高国有经济“三个力”的重要支撑,也是新一轮国有企业发展的方向。审计机关在这一过程中,如何聚焦企业战略制定、技术研发、品牌发展、标准掌握、人才培养等关键环节,提出符合企业特点和行业发展规律、能够为企业诚心接受、实实在在帮助企业形成专业优势和持续竞争优势的审计建议,对审计人员现有的知识结构、能力素质构成很大挑战。这是审计机关在更高层面发挥建设性作用无法绕过的环节。为此,审计机关应坚持内外两手准备。
    一方面,要练好内功,挖掘审计人力资源内部潜力。从审计人员招录、培训、管理等环节入手,吸纳、培养符合国有企业审计专业分工需求的审计人员。特别是要适应国有企业的专业化发展,以开展分类审计监督为抓手,在审计人员内部进行专业的细化分工,体现专业知识结构的差异化发展,做到术业有专攻,从而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企业审计,都有相应的专业领军人才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并出色完成审计任务。另一方面,要借用外脑,做好外部人力资源开发利用。通过建立外部专家库、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开展国有企业审计时,有针对性利用外部专业人员力量,从而对国有企业的专业化发展能够提供更具有建设性的建议。
    三、国家审计推动甘肃省省属国有企业新一轮改革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三十多年来我国GDP显著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改善。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省属国有企业的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然而在发展过程中我国省属国有企业也凸显出了一些问题,比如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环境污染严重,竞争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严重地阻碍着经济效益的提升。甘肃省的省属企业在甘肃经济发展过程中功不可没,但是也依然存在以上问题。
    从2011—2013年甘肃省审计厅对17家省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审计可以看出:当前国有企业中会计信息失真、企业在项目建设、经营管理中存在一些违纪违规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非常严重。甘肃省审计厅在上报省委、省政府的综合报告中指出,省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机制僵化、项目投资前期可行性研究不到位、财经法纪意识不强是导致省属国有企业存在问题、为改革带来隐患的主要方面。鉴于此,综合报告给出的审计建议也大多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这正好与三中全会《决定》的部署不谋而合。甘肃省审计厅近几年来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审计情况的综合报告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得到省长批示。
    一是继续深化企业改革。进一步加大企业的改革力度,抓住产权制度改革这个核心,积极引入省外境外战略投资者,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兼并收购、法人持股、职工参股等多种途径,加快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集体决策和可追溯个人责任的董事会议事制度,实行重大决策责任制和风险内控制度,防止企业投资等重大决策个人和少数人说了算,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二是严格出资人监管职责。建议省政府国资委切实落实项目监督管理责任,重点做好对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项目招投标、工程实施进度、资金到位及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内容加快组织实施,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做好验收工作。同时,会同相关企业做好项目投资风险防范工作,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和相关责任追究制度,从根本上扭转项目成本管理粗放,盈利水平低下的状况,使成本费用有所降低、产值利润率有所提高,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确保国有资产投资效益。
    三是加快企业转型发展。甘肃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黄金发展期、难得机遇期和奋力跨越期,进入厚积薄发、加快发展的新阶段。省属企业要明确“十二五”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加大对研发资金的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电力、土地、人力资源,吸引国内外先进技术,抢占先机,争取主动,促进我省企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同时,应以低成本、高质量、高品种为方向,坚持抓管理、抓资源、抓技术,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力争做大做强企业。
    全面深化改革不是某个领域某个方面的单项改革,国家审计作为专司监督的子系统,也不是某个领域某个方面的单项监督,而是致力于从国家治理体系全局的角度推动和完善国家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国家审计能够跳出条条框框限制,克服部门利益掣肘。因此,应当借助自身优势,看清各种利益固化的症结所在,找准突破的方向和着力点,拿出创造性的审计整改举措,以积极主动精神推动全面深化改革。( 信息来源:《甘肃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