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要闻

黄丹华在全国国有产权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2-04-06作者:jtdqgzb点击量:4634次

健全体系加强监管 优化配置提升质量
推动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全国国有产权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 黄丹华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1年全国国有产权管理工作,分析形势,明确任务,部署2012年工作。王勇主任对产权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会前听取汇报,专门对会议作了重要批示,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11年全国国有产权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按照去年全国国有产权管理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在加强产权管理、形成监管合力、优化产权配置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基础性、枢纽性、战略性作用。

  (一)强化产权管理,推动国有资产监管上新水平。各地继续把完善产权监管体系作为重要工作,通过健全管理制度、转变工作方式、拓展监管范围等措施,提高了产权管理工作水平。

  一是产权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去年是产权管理制度建设的丰收年,国务院国资委制订出台了《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选聘评估机构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内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1个国资委令和5个规范性文件。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根据当地实际制订相应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湖北、山东出台了加强国资监管的条例,将地方产权管理的相关政策上升到了地方法规的高度。安徽出台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防控内幕交易。浙江、深圳推进产权管理工作指引的制订,增强了工作的可操作性和透明度。吉林、陕西完善了产权管理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审核程序、审核要点和工作要求。广西在产权流转过程中强化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工作规范,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二是产权管理工作方式不断创新和转变。各地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管理流程,进一步推动产权管理工作由事后监管向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动态监管转变,大大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提高了监管的有效性。山东着力推动产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了覆盖省、市、县三级机构的产权动态监督管理体系。深圳以配合我委开展“产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试点为契机,全面推进监管企业产权管理信息化建设,构筑一站式信息平台,对产权登记、资产评估、产权交易和风险管控等国有产权流转的全过程实施闭环式监管,实现管理方式的变革与创新。

  三是境外产权管理工作进入新阶段。去年国务院国资委出台了《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这是境外国有资产、国有产权管理的标志性文件。今年国务院国资委还将出台《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上述三个文件为基础,形成一套针对境外国有资产、产权、投资监管的系统的、完整的、适应“走出去”需要的监管体系,帮助国有企业防范风险,安全发展。各地境外国有产权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走出去步伐进一步加快。湖北、四川等地制订出台了境外产权管理制度。陕西、安徽对监管企业境外产权状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建立了监管企业对外投资数据库,为加强境外产权管理奠定了基础。

  四是国有产权集中统一监管取得新进展。各地以自身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赢得了党委、政府的信任,通过推进产权管理基础工作全覆盖,推动了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促进了制度统一、程序统一,有效防范了国有资产流失。湖北、山东扎实做好监管企业、金融企业、文化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产权管理基础工作,实现了产权管理基础工作的全覆盖。广东部分县级市进行了将公有资产和土地储备纳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监管范围的探索,拓展了县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监管职能。河北、宁波以产权登记工作为平台,积极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统一监管。

  (二)优化产权配置,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上新台阶。各地指导监管企业不断创新产权配置方式,加大产权配置力度,提高产权配置能力,优化了产权布局结构,为有效应对市场压力,实现国有企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保证。

  一是指导监管企业建立合理产权结构,提升管理水平。各地积极推动监管企业调整产权结构,为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供扎实的基础。首先,继续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快改制上市步伐。江西、福建、甘肃等地在监管企业改制过程中,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推进监管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湖南加快推进监管企业改制上市,指导监管企业培育了近20个上市资源。其次,进一步压缩管理层级,缩短管理链条。深圳出台产权变动工作指引,要求监管企业产权变动方案实施后,管理层级不得超过3级,有效缩短了监管企业产权链条,提高了监管企业集中管控能力,集中优势、防控风险、提高能力,为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奠定了良好基础。广西对监管企业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全部进行了产权登记,绘制了监管企业产权树状结构图,在此基础上进行产权结构调整,压缩产权层级,优化产权结构。第三,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产权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山东通过公司章程将国有产权管理政策内化到监管企业管理中,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产权管理。江苏、浙江指导监管企业在建立并不断完善产权代表制度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落实国有资产责任主体,不断优化混合所有制企业公司治理。

  二是指导监管企业优化产权配置,推进合理布局。各级国资监管机构结合本地区“十二五”规划,积极推动监管企业战略重组,加强与各类所有制企业合作,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天津支持国有资本与其他所有制资本合作,实现两类资本的有机结合,积极发挥国有资本的带动力和影响力。重庆积极推动监管企业开展境外并购重组,通过建立“走出去、引进来”机制,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不少地方还积极推动监管企业加强与中央企业的合作。安徽、山东、贵州等10省市181家农电企业划转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河北、吉林、辽宁等18省区96户粮库划转中储粮,推动了地方监管企业与中央企业之间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是指导监管企业增强资本运作能力,实现稳中求进。针对企业资金面偏紧的状况,各地积极推动监管企业创新资本运作方式,拓展融资渠道,为实现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资本保障。四川、河南、河北等地支持监管企业积极利用债券市场加大融资力度。安徽组织监管企业编制了“十二五”直接融资总体规划,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直接融资的规范和指导,提升了监管企业直接融资能力。北京、甘肃、山东等地推动监管企业利用产权市场引进增量资本,实现增资扩股。上海指导监管企业以控股上市公司为平台,组合运用IPO、定向增发、吸收合并、资产置换等多种资本运作方式,加大监管企业重组整合力度,形成“融资发展、机制创新、价值提升、回报社会”的良性发展机制。

  (三)汇聚各方合力,促进形成“大国资”工作格局。产权管理工作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监管的关键环节,需要形成统一规范,打造监管合力。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以更加主动、开放的工作姿态,通过加强沟通协调,汇聚各方监管合力,积极推动“大国资”工作格局的形成。

  一是强化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产权管理系统的上下联动。各地通过上下联动加强产权管理业务沟通联系,“大国资”理念进一步增强。2011年,国务院国资委继续组织召开工作会和培训班,并建立了深入地市的走访调研机制,先后赴广东、重庆、内蒙古等17个省区市开展走访调研,加强对地方产权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各省级国资委也加强了对地市国资监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湖北专门召开了省内产权管理工作会议,四川、重庆、广东、河南、海南、内蒙古等地举办了地市级国资监管机构产权管理业务培训班,在加强业务沟通联系的同时,有效提高了产权管理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

  二是加强产权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化是产权管理工作“四化”要求的关键一环,通过信息化带动产权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提升。各地积极做好与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系统的联通工作,产权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山东、深圳顺利完成了产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试运行工作,为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推广提供了宝贵经验。去年又有陕西、宁夏、广东、新疆4省区国资委与国务院国资委实现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系统对接。截至目前,已有31个省区市国资委及其选择确定的产权交易机构接入监测系统,全国统一的产权转让动态监管格局已经形成,这是经过九年的努力得来的成绩,很不容易,是国务院国资委、地方国资委和产权交易机构三方共同努力的结果。

  三是推动中央企业与地方战略合作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积极推动中央企业与地方开展战略合作,先后与十余个省市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这些省市国资委注重发挥产权管理的基础作用,积极推动合作协议的落实。湖南国资委以产权为纽带,积极开展监管企业与中央企业对接合作工作,实现与69户中央企业合作对接,26户中央企业与湖南省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通过以湖南有色集团股权向五矿股份增资扩股,湖南省国资委直接持有了中央企业控股股份公司的股权。河北、新疆国资委通过划转、转让、参股等多种手段,落实与中央企业对接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山西国资委推动监管企业同煤集团重组中电投集团火电上市公司及相关资产,实现上下游资源整合,推动煤电联营和央地合作。

  产权管理工作的规范有效开展离不开产权交易机构的共同努力。产权交易机构遵循“应进必进、能进则进、进则规范、操作透明”的十六字方针,立足规范,注重创新,取得了新的成绩。2011年纳入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测系统范围的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