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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圆满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发布日期:2011-03-25作者:jttzfzb点击量:3456次

    近日从省环保厅了解到,环境保护部近日通报甘肃省2010年度及“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数据核定情况,结果显示,甘肃省“十一五”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减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经环保部核查确认,甘肃省201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6.76万吨,比2009年下降0.36%,比2005年下降8.05%,完成“十一五”削减目标;二氧化硫排放量55.18万吨,比2009年上升10.29%,比2005年下降1.99%,完成“十一五”总量控制目标。
  “十一五”以来,甘肃省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以环境保护为手段优化经济社会发展,以污染减排为抓手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约束激励机制的意见》,印发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见》,全力推进污染减排,积极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建设。2006年至2009年,建成并经环保部确认发挥减排作用的重点减排项目168个,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连续四年实现“双下降”。甘肃省监测的26条河流(段)中,有17条河流(段)按功能区达标,比2005年增加2条。黄河甘肃段水质实现了全河段按功能区稳定达标。甘肃省14个城市中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10个,比2005年增加7个。4个国家二氧化硫控制区城市二氧化硫污染较2005年有所减轻。
  同时,积极建立健全科学的环评审批服务体系,加大规划环评力度,促进资源环境优化配置,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电解铝行业、水泥行业实行技改、上新生产工艺,实现了“增产减污”目标;通过落实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等措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2007年至2010年,累计淘汰炼铁、炼钢等行业落后产能近1000万吨;严把环评审批关,对省级审批的9个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出不予受理或不予审批的决定,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141个项目依法进行了处罚;大力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甘肃省102家企业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