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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利用水泥窑处理废弃物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0-11-25作者:jtjszx点击量:1244次

   信 息 化  办 公 


工信厅原函 [2009] 579

关于利用水泥窑处理废弃物的复函   

人为、前治同志:

    关于利用水泥窑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等可燃废弃物的一些情况和建议来信收悉。经组织相关司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利用水泥窑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污泥等可燃废弃物,不但有利于生活垃圾和污泥得到无害化处理和消纳,减轻城市的环境压力,而且有利于水泥企业节约原料燃料,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是水泥工业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的典型模式,应予以充分肯定和鼓励支持。

    当前,利用水泥窑处理废弃物在国际上已有大量实践。在一些发达国家,已形成了从收集、运输、储存、配置、使用、监测等全过程监控管理体系,并制订了相应的法律法规。近年来,我国水泥工业在处置利用废弃物方面也加大了研发力度,北京、重庆、上海、广州等地已有部分企业成功地应用了国内外技术开展了这方面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有益的经验。但与先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水泥工业利用水泥窑处置废弃物总体尚处于起步阶段。主要原因:一是国内关于水泥窑处置利用废弃物的技术装备尚不成熟;二是社会公众对垃圾分类的认知不够,参与度不高;三是国家鼓励水泥企业利用废弃物的政策不配套,企业积极性不高。

    推广水泥窑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污泥等可燃废弃物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产多环节、监督期长等特点,涉及工业、科技、环保、财政、税务等多个部门。下一步,我部将积极推动和配合有关方面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