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各子(分)公司进行定期或专项财务审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对各子(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及执行情况的审计;
(二)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落实;
(三)负责对所属各子(分)公司经济责任、资产负债和损益(财务收支)、经济合同、经济效益、基建项目、内部控制制度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审计;
(四)负责收集、整理各子(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信息、情况,编制审计项目的审计报告;
(五)负责检查、指导、监督公司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六)承担公司领导和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审计事项;